第三百六十七章 效仿孙大圣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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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没有人定胜天的信念,何以为人皇! 泾河旁边新军校场。 三百勇士经过了高仁的检阅,人数虽不多,但各个骁勇。 其中赵云,史阿,典韦,已经成为高仁股肱之臣,授予了基因锁,实力突飞猛进,几近于地仙。 赵云,半龙之体,枪法经过高仁一年来的指点,代表了极限速度和技巧的完美结合。 史阿,剑仙弟子,飞剑之道,无与伦比。 典韦,巫族血脉,步战无双,巫族锻体之术修炼小成,不管是防御还是力量,已经脱离了凡人的极限。 不过,在高仁看来,他们还是缺少了几样东西。 装备与坐骑。 若是赵云能够得到赤兔那样的强大妖马,马战实力至少还可以上升五成。 这赤兔,高仁见过,董卓起兵抗衡十八路诸侯的时候,帝王拜将,真正见识了西凉铁骑、并州狼骑。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并非浪得虚名。 这赤兔妖马一旦上了战场,浑身上下虽然披挂上了千余斤的厚实重凯,但奔跑起来依然迅若雷电,一旦有其余的马儿接近口咬脚踢头撞,普通的妖骑都不是其一合之敌。 更厉害的地方在于,这赤兔修炼了一口本命三昧真火,张口一吐,火球爆裂,前方十余丈的敌人若没有特殊的道法护身,均要被尽被焚成灰烬。 对于军中将校而言,一头强大的坐骑,比手中的武器还要重要。 正因为如此,所以各世家豪门均是降服或者笼络妖物来成为坐骑,通常只要不是要求童男童女打牙祭的过分要求,都会尽量满足。 至于装备,高仁在上个世界得到了不少文明天生武器,用“石中剑”凝聚出一柄大汉功德之剑已经是极致,若是将圣枪、金箍棒、八尺镜都凝聚出来,那必然引起上天的注意,不可取。 所以,高仁暂时也没想用圣枪朗基努斯为赵云凝聚出一柄功德圣兵。 但装备和坐骑,终究还是需要配备齐全的。 高仁不想等王允的美人计,那老匹夫虽有诛董之心,但私心更重。 世家权贵,迟早要走到高仁的对立面。 亲自斩杀了董卓,对高仁而言,获得的利益更大。 他不想为这些门阀做嫁衣裳。 诛董之功,高仁要独得,这才能够收服大汉万民之心,才能显示出千古一帝之姿,这才有在这乱世之中博取最大利益的资本。 “小将太史慈,拜见陛下!” 赵云、史阿、典韦之后,又有三人面君。 太史慈是高仁让王越亲自走了一趟青州东莱,连同他老母一起招揽而来。 只见他身长七尺七寸,美须髯,猿臂善射,弦不虚发,是个真正的神射手。 徐庶则是自己找上门来,他是寒门子弟。早年为人报仇,被官府擒拿,获救后改名徐庶,四处拜师求道。董卓弄权之后,本想与同郡石广元避难于荆州,但高仁建立进仕楼,认为大汉尚可挽救,遂投入新军。 至于甘宁,却是童渊自洛阳离开之后前往蜀中,于巴郡遭遇锦帆贼,甘宁被童渊降服,得其指点,北上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