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买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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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罗德迷茫了。 从前他那样说是恨屋及乌,因为浩克的缘故仇恨一切超级力量,认为这个世界没有那样的力量是最好的。同时,他很钦佩那些行为,同别人说起的时候,他也基本是这个言论。 很多人听完后,都说:“你太极端了,没有那样的力量,他们还会出来成为英雄吗?所谓英雄就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能力,然后出来拯救他人,承担他人承担不起的责任的一群人吗?” “毕竟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这个责任就是打击犯罪,拯救世界嘛。” 说实话,五年来环绕在他耳边的基本就是这样的声音,几乎所有人都驳斥他说他的想法不现实,根本就不可能,不存在没有力量却愿意牺牲自己的人。 “达则兼济天下。” 有一个稍微了解一些华夏文化的人还用孟子的名言来驳斥过他。 这是第一次有人认为他说的是对的,认为英雄无错,超级有罪是一个好的想法,是值得去执行的一个想法。 “将这个当做自己的信念吗?放下仇恨吗?” 脑中浮现出这两个想法,罗德不由苦笑一声,随机脸色坚定起来:“这个信念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说服自己不要害怕那种力量给自己信心的说辞,确实没想到真的有实现的可能......” “我永远不会相信什么恶人自有天诛,所以仇恨是不可能放下的!” 从床上站起,罗德进了酒店自带的浴室,准备好好洗了个澡。 打开花洒,任由guntang的水珠拂过自己的皮肤,脑子随之清醒了许多。 “仇恨没必要放下,从一开始,他就是正当的,即便他说他不是故意的,但是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那他就应该为此承担代价。” “钉子即使从木板上拔除,那痕迹也无法消除!” 从浴室里出来,罗德擦了擦自己的头发,将自己捯饬干净,随后便退了房。 “skull之前的主人,鸣海庄吉吗?” 跨坐在skullboilder上,罗德忽然想到了菲利所说的前辈。 “那就去买一顶帽子吧。” 像是想到了什么,罗德缓缓吐出这句话,消失在了这座临时停靠的城市。 ...... ...... 回到基地,菲利还在想着罗德的事,虽然他对罗德有自信心,但是他还是忍不住想罗德到底会怎么样。 “看一下罗德在哪个位置吧!” 拿出自己的楸型虫手机,菲利仔细对比了一下上面显示出来的位置。 “在宾夕法尼亚州......嗯,正在向纽约州靠近,已经快回来了吗?” 倘若有人看向菲利的手机,便能发现,地图上面除了代表罗德的红点,另外还有一个红点,位置正是纽约赫赫有名的地狱厨房! “史登好像就在地狱厨房来着,罗德回来肯定要去那里的.....不行,那得让小左避一避。” 同时,菲利也看到了另外一个圆点,当即又从基地里走出向着地狱厨房走去。 而菲利心心念念的罗德,这个时候也已经回到了纽约州。 一进纽约州,罗德便让skullboilder自己回去,自己则是准备步行前往一家大卖场。 “纽约原来是这个样子......” 这是罗德五年来第一次以一种平和的心态看这座城市,此前他一直来去匆匆,每天都在思考自己应该怎么报仇,唯一舒缓心情的方式不过是到已经熟悉的酒馆里去小酌两杯,听人家聊聊天。 不知不觉,罗德竟然步行走到了自己常去的那家酒吧。 正好天黑的差不多了,那家酒吧此刻也差不多开了门。 “罗德,进来喝一杯!” 刚一路过,开门的老板眼睛就很尖的看到了罗德,当即大声吆喝道。 “季叔,今天这么早?” 酒吧老板是华裔,姓季,一直以来对罗德颇为照顾。 而罗德之所以常来这做客,也是因为季叔的存在。 同样,季叔也因为罗德的常来才敢在地狱厨房的夜里开一家酒吧,不然他早就被人吃干抹净了。 “你好几天没来了,那些黑帮以为你不管了,慢慢的有开始过来sao扰,弄得我生意都不好做了。” 听着季叔的抱怨,罗德笑了笑,没有说话。 “来来来,进来喝两杯,聊一聊!” 季叔拉着罗德就要进酒吧,但是罗德拒绝了。 “今天就不进去了,我有事,只是刚好路过,待会就走。”看着季叔那希冀的眼神,罗德顿了顿再次开口:“那些人可能是新成立的不知名小帮派,过几天我再去警告一下他们,季叔,你就放心做生意吧!” “没事的时候我也会过来喝两杯,今天真的有事。” “这样啊,那好吧......我能问一下就是什么事吗?” 季叔一开始还有些失望,不一会就调整好了心情,转头问起了罗德到底有什么事。 “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吧,就是去买一顶帽子,然后顺便去那个什么大学去拜访一下塞穆尔史登博士,听说他在那个什么方面特别有研究......” “买帽子?那你更应该跟我说啊!你忘了我在开酒吧之前是干什么的?我就是卖帽子的!” “帽子里面的门道可多了,必须和自己的气质搭配,不然买一顶所谓流行的帽子,最好戴起来也是一点也不好看!” 季叔开始喋喋不休了,这次是罗德考虑不周了,竟然忘记季叔以前是卖帽子的了。 “我这里还有好多以前剩下的帽子,那都是经典款,别人问起来我都不会卖!” “你别不信,今天我就带你看看我当初的镇店之宝!” 完全无法拒绝这热情,罗德稀里糊涂就跟着季叔进了酒吧里面,上了酒吧二楼。 这二楼还真的就是一个帽子店,各式各样的帽子都有。 “尽管挑,不要钱!” 说完这句,季叔又自己跑到二楼的储物间,进去翻找自己的镇店之宝了。 虽然季叔说了随便挑,但这不代表罗德真的会随便挑,他可不会这么没礼貌。 在原地等了一会儿,季叔便出来了,他的手里除了拿着一定白色的帽子以外,还拿了一套白色的正装。 “来,试试,绝对适合你,我一瞅着你就知道你特别适合白色,穿起来绝对帅!” “一般人我还不给他挑呢!” 看到递到自己面前的一套衣服和帽子,罗德愣住了。 这不是和菲利所描述的那个鸣海庄吉一模一样了吗,款式和自己在那个事务所看到的是差不多的...... “穿上试试!绝对适合你!” 看着季叔热切的眼神,罗德最终还是没有拒绝。 【这是天意吗?我继承了记忆体,最后连外表也要和他一样?】 想到这,罗德还有些抗拒。 “不,这就是我!” 而当罗德看到镜子里自己的身影之后,愣了一下后,立刻打破了这种抗拒。 “装扮一样不代表就是在模仿,我们内里是不同的,我一直都是我!这是一种传承!属于骑士的传承!” 罗德盯着镜子喃喃自语。 “怎么样,好看吧!” 看到罗德呆了的样子,技术一脸的骄傲,就差在脸上写着快来夸我了。难以想象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会露出这样的表情,不得不说季叔是一个性情中人。 “多少钱?” “不要钱!或者说你早就已经付过了不是吗?不管是你五年来每天都会到我这来喝酒,还是你说要帮我去教训那群不成熟的黑帮,一直都是你在帮我,我怎么能要钱呢?” 罗德想给钱,结果完全给不出去。 买帽子,买帽子,结果帽子买到了,还附赠一套衣服!更主要的是全都不要钱! 就在罗德还在苦恼怎么把钱交出去的时候,不远处的大学里,史登正从人生的志得意往地狱中滑落! 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闯进了他的实验室,还把已经完成抑制的班纳给带走了! “我怎么这么倒霉,先是怪人强买我的血液标本,现在又是军队插手......” 没等史登嚎几声,冰冷的枪口顶上了他的额头。 “把我变成和浩克一样的怪物!”